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五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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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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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你交社会保险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公司交社会保险。
2.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和我国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则,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2、从事非全日制劳动者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执行。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接续手续。
5.达到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发放基础养老金。
6、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8、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9.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为5-10级伤残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次性结清伤残补助金及相关费用。
10.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否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1)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认可。
11.(2)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3)非全日制用工,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像全日制用工那样支付双倍工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2.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14.(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况下的试用期。
15.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16、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7.(2)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就业中,没有像全日制就业那样严格的实质性和程序性要求。任何一方只要想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8.(3)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正常终止,可以说是客观的,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可以说是主观的。
19.(4)这里所说的“终止雇佣”应从广义上理解,既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也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提前终止。
20.4.支付周期: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与全日制用工有很大不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21、5、缴纳社会保险:(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缴纳,各地规定差异较大。
22.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职工个人缴纳,再由职工向劳动部门缴纳。
23.(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截至2008年4月1日,上海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4.单位支付给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先由双方协商约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工资发放周期缩短至15天,比全职员工缩短一半。
25.关于试用期,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不能约定试用期,双方也可以口头约定。
26.延伸阅读:兼职员工工伤如何赔偿?公司不给兼职员工交社保违法吗?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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