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指什么人员(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类型)
民法典对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是如何规定的?
父母、兄弟姐妹
姻亲,媳妇,女婿
三个叔叔,六个叔叔,七个阿姨和八个阿姨
……
这么多亲戚
到底谁属于他们的亲人?
谁属于近亲?
家庭成员有哪些?
在这方面,法律的定义可能与我们的认知不同。民法典增加了对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明确界定,成为构建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基石。
法律条款
第1045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公婆,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只有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因此,日常生活中有密切交往的“七大姑八大姨”、堂兄妹与公婆、儿媳与女婿,不属于《民法典》定义的“近亲属”。
法律常识不多
“近亲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但在民法体系、刑法体系和行政法体系中的范围有所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近亲属”仅指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行政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有扶养、抚养关系的亲属。
简单来说,三大法中“近亲属”的范围顺序是刑法<民法<行政法。
民法典中关于近亲属和家庭成员权利义务的规定
家庭中不同的关系意味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近亲属”。
在民法典中搜索“近亲属”出现19次,“亲属”3次,“家庭成员”5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从涉及的范围来说,是一个逐渐缩小的过程。我们再来看看民法典中比较重要的关于近亲属和家庭成员权利义务的规定。
(1)监护义务
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人的,由下列有监护人资格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愿意担任监护人,但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权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1)配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亲属、近亲属、家人都是常见的词语,但是在法律上,他们的法律定义和范围是否和我们的日常认知一致?法律赋予他们哪些权利和义务?
(2)父母与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赡养和扶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赡养、帮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
第1074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1075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扶养的义务。
有能力由兄弟姐妹抚养的兄弟姐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有抚养的义务。
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
例如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身心侵害。
家庭成员是谁?法律上并不明确。《民法典》颁布后,这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3)房屋优先购买权
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
因此,近亲属购房构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例外。
(四)对人身利益和人身侵权损害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请求行为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无配偶无子女,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行为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是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继承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向被侵权人要求赔偿,但被侵权人已经支付费用的除外。
(五)对医疗活动的知情权
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当说明患者的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征得其明确同意;无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规定的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近亲”不包括公婆或媳妇。
(六)继承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对“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界定,有利于鼓励特定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相互善意、相互支持,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在赋予其相应义务的同时,也保障了其相应权利的行使和财产利益的维护。